各有关学院:
2009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广东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09]4号)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论文条件
(一)博士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出版社)发表(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奖励;
3. 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硕士
1. 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2. 理论或方法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
3. 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推荐论文范围
参加本次校级评选、省级推荐的学位论文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不含专业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从2009年起,不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参加校级、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 已参加过两次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 涉密的学位论文。
三、推荐和评选程序
采取论文作者和导师联合申报, 学院审核、讨论并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符合推荐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其导师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博士见附件1、硕士见附件4)、“作者简况表”(博士见附件2、硕士见附件5)、“指导教师简况表”(博士见附件3、硕士见附件6)。将上述材料以及与原存档论文一致的学位论文,在读期间以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成果证书、获得专利证明等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综合评价并择优推荐。
各学院推荐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名额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0%,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名额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3%。推荐1篇以上的论文,学院需进行排序后上报。学校组成评选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5篇左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0篇左右)名单及推荐参加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时间安排
1. 9月15日-22日,各学院受理论文作者和导师的联合申请;
2. 9月23日-25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将推荐论文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学位办公室;
3. 9月26日-30日,学位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4. 10月10日前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将推荐参加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广东省学位办。
五、报送材料
1.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电子版(附件1);
2. 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及电子版(附件2);
3. 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电子版(附件3);
4.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电子版(附件4);
5. 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及电子版(附件5);
6. 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电子版(附件6);
7. 3000字左右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件7);
8. 有关证明材料(推荐表成果栏中的5篇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及相关收录证明,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9. 会议纪要(附件8);
10.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9);
11.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0)。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宣传及组织工作,鼓励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及其导师积极参评。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 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 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4.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5. 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6. 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7. 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要求;
8. 会议纪要;
9.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10.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华南理工大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