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17号)要求,为提高我校新教职工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综合素质,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 授课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8月1日;
2. 考试时间:2011年8月2日、3日。
二、培训对象
1. 2010年7月以来,新到我校工作且尚未参加过我校岗前培训班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2. 需要补修、补考岗前培训课程的人员。
三、 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以及校情校史教育、电子教案设计、公务礼仪、公文写作等培训课程,具体安排详见《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附件1)。
四、考核方式
1.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和辅导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安排见《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考试安排表》(附件2);
2. 其他岗位人员将根据考查作业和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五、报名方式
1. 6月30日至7月4日,北校区各单位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将《参加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人员的小一寸彩照一张(照片背面写名字)交至人事处教师科(2号楼南座106室),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南校区各单位将报名表和照片交至人事处南校区办事点(B2-406),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pengqian@scut.edu.cn,。
2.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和辅导员如申请免考考试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高等师范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
申请免考考试课程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学籍档案中该门课程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经审核同意免考者,仍须参加除《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的培训。
六、其他事宜
1. 7月6日至7月8日,北校区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教师科领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培训书本,南校区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南校区办事点领取以上书籍。
2. 为方便参加2011年岗前培训班的新教职工往返南北校区,学校在培训期间将安排校车往返,请南校区需乘车的学员按岗前培训班南北校区乘车安排表(附件2)乘车。
3.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学员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附件5)。
附件:1.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考试安排表
3. 参加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报名表
4.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南北校区乘车安排表
5. 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十二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人 事 处
高 教 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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