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交团[2024]33号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1.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原则上应以自然班为单位成立。
2.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3.团支部委员设置原则。结合我院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工作实际,岗位设置如下:
团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
班级委员: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兼职业发展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
注意事项:(1)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职责各有分工,不得混为一体。团支部委员需由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担任。(2)结合工作实际,部分岗位可兼任,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岗位设置一览图
二、岗位职责
1.团支部委员应遵守团章,认真履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细则(试行)》各项要求,做好团支部建设各项工作,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认真履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定,参加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3. 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等。
4.认真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
5.受过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且未解除的同学,不得担任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三、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学院团委的全程指导下组织开展,并于9月15日前完成,主要分5个步骤展开。
1.酝酿筹备换届工作。各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换届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结合实际,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职务及名额,在团员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
2.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团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当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3.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照相关规定,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4.报告选举结果、学院团委审批。
9月17日前,各团支部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报告》(附件2),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m1YUGJreUtPbVBS 报送学院团委审批。各当选委员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mlMQ2NUbktZZlpa 填报任职信息。
学院团委会同年级辅导员审批任职名单,并颁发任职证明书。团支部于9月25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岗位信息的更新工作。
5.注意事项:选举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并做好新闻照片拍摄等工作。
联系人:连老师
邮 箱:scet_tw@163.com
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