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6



2024届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在毕业后奋发向上、再接再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中,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决定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和名额分配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2.评奖对象为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评选名额上限为本科生20人,全日制硕士生15人,非全日制硕士生15人,博士生5人。

3.评选类别包括学术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基层就业类(含参军入伍)、公益实践类、文体艺术类、学生工作类。毕业生在以上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均可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优秀毕业生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集体荣誉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动作用。

2)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四年学业成绩位居班级前30%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80分及以上,答辩顺利通过的。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或校级以上奖励。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参加评选。

2.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积极参军入伍,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基层、重大工程项目、国际组织等就业和创业的。

2)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

3)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励(成员排序前三),或有重要科研成果,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或受到有关表彰的。

5)在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文学、艺术、体育类活动,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产生较好反响的。

6)有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的积极表现,或有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的。

(二)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博士)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集体荣誉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动作用。

2)在校期间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或授权一项专利。

3)毕业论文盲审无重大修改,答辩顺利通过的。

4)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参加评选。

2.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积极参军入伍,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基层、重大工程项目、国际组织等就业和创业的。

2)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励(成员排序前三),或有重要科研成果,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或受到有关表彰的。

4)在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文学、艺术、体育类活动,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产生较好反响的。

5)在校期间有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的积极表现,或有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的。

(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非全日制硕士)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集体荣誉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动作用。

2)在校期间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在学制内按时毕业的。

3)毕业论文盲审无重大修改,答辩顺利通过的。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参加评选。

2.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积极参军入伍,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基层、重大工程项目、国际组织等就业和创业的。

2)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励(成员排序前三),或有重要科研成果,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或受到有关表彰的。

4)在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文学、艺术、体育类活动,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产生较好反响的。

5)在校期间有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的积极表现,或有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的。

三、评选程序

1611日前,个人申请。

申请者于61017:00前,将对应的《申请表》上传至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llmVXlyWGtOdHRl,纸质版双面打印后,本科生提交至交通大楼217,研究生提交至交通大楼216

2612-15日,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评审小组综合导师、班级、专业等各方面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候选名单并在网站公示。

36月中旬,发布表彰决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说明

1.申请者的各项荣誉成果,仅限于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本科期间的荣誉成果不可用于硕士优秀毕业生申请,硕士期间的荣誉成果不可用于博士优秀毕业生申请。

2.申请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3.评审工作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连老师、黎老师、郭老师 87112741scetjxj@163.com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本科生申请表.doc

2.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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