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宏平长青基金”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3


土交团[2024]27

全院同学:

为积极推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激励我校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在黄宏生、林卫平校友伉俪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宏平长青基金”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宏平长青基金”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竞赛成绩优异;

3. 荣获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竞赛成果表彰的团队或个人;

4. 已有竞赛奖励金或凭竞赛成绩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团队(个人)不列入申报范围;

5. 竞赛团队(个人)不得重复申报,且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学生、成员中本校学生数量应超过90%

6. 一项奖项填报一次。个人获奖的由个人填报。团队参赛的由队长统一填报,队员无需填报。

二、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

三、材料提交

1.电子版:申请者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ldRZ2VBRFBvZ0lp或扫描二维码,上传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证书照片;

电子版资料上传二维码

2.纸质版:将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证书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后,提交到交通大楼216办公室。

所有材料需格式规范、完整,于52717:00前提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四、评选流程

1. 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者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2. 校团委与创维集团共同组织评出“宏平长青基金”奖学金入围名单;

3. 入围名单在校团委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发文公布名单,举行“宏平长青奖学金”表彰仪式,发放奖学金。

五、其他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励,并通报学校相关部门。


联系人:连老师,87113578


附件1:2023年“宏平长青基金”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关于表彰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竞赛成果的决定.zip



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

2024523


学校通知链接:

http://www2.scut.edu.cn/youth/2024/0521/c25651a55389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