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考核经费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1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确保学校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明确科研项目考核经费分配的规则与流程,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概念

1.科研项目到账经费是指实际拨款到学校的科研经费(可能含外拨经费)。

2.科研项目考核经费是指到账经费减去外拨经费后,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取了全部管理费后的经费。如果项目未扣管理费,则考核经费为0。校内的科研经费(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双一流”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不作为考核经费。

3.科研项目考核经费分配是指对项目考核经费的分配。

二、分配原则

1.科研项目经费在科研管理系统办理到账后,由项目负责人在“一张表”系统对考核经费进行分配。

2.项目负责人对考核经费分配负责,项目负责人应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科研经费进行分配,一旦提交立即生效,不允许修改。

3.若因误填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交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由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员操作进行数据更改。

三、其他

1.如有疑问,业务问题请与相应的业务部门联系,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梁志罡,87110736,jwzgliang@scut.edu.cn。

研究生院:徐爱群,22236499,aqxu@scut.edu.cn。

科学技术处:杨军,87112726,kjjyang@scut.edu.cn。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章文,87110537,wenzhang@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蓝满榆,22236009,lanmanyu@scut.edu.cn。

人事处:梁海灿,87110201,hcliang@scut.edu.cn。

网络中心:梁倩,87110596-8608,liangqian@scut.edu.cn。

   

附件:科研项目考核经费分配数据变更申请表.docx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处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

人事处

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