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6
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附件见1-5)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分别推荐不超过2个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或团队和4个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突出贡献奖和创新奖入选者分别可获得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各学院依据通知的奖励范围和评选条件,组织具备评选实力的个人和团队申报,学校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请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3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td@scut.edu.cn。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单位推荐意见; 2. 申报书一式两份,A4纸规格打印(填写至“申报人签字”或“团队带头人签字”); 3. 附件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同时应有推荐学院加盖印章或签字; 4. 申报表提供word格式文件,附件材料提供PDF格式文件(均不超过8M)。 联系人:王凡,谢先法;电话:87110260 附件:1. 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 2. 南粤突出贡献奖申报书(个人) 3. 南粤突出贡献奖申报书(团队) 4. 南粤创新奖申报书(个人) 5. 南粤创新奖申报书(团队) 人事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