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6

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附件见1-5)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分别推荐不超过2个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或团队和4个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突出贡献奖和创新奖入选者分别可获得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各学院依据通知的奖励范围和评选条件,组织具备评选实力的个人和团队申报,学校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请于11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3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td@scut.edu.cn。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单位推荐意见;

2.  申报书一式两份,A4纸规格打印(填写申报人签字团队带头人签字);

3.  附件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同时应有推荐学院加盖印章或签字;

4.  申报表提供word格式文件,附件材料提供PDF格式文件(均不超过8M)。

联系人:王凡,谢先法;电话:87110260

  

附件:1.  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

2.  南粤突出贡献奖申报书(个人)

3.  南粤突出贡献奖申报书(团队)

4.  南粤创新奖申报书(个人)

5.  南粤创新奖申报书(团队)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