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国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09-29
各有关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加强放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平安、快乐过节,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 放假前结合学校开展的2016年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同时对实验室内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动员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切实落实国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措施,确保每个实验分室、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等贵重设备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3. 加强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按要求妥善存放,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化学废弃物(包括空瓶)需集中妥善保管,严禁摆放在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
4. 假期留在实验室工作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不可单独进行实验;假期间仍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需在学院/单位备案,实验过程要在无人值守下持续进行甚至夜间进行的,须经老师批准并在学院递交“无人值守(过夜)使用实验室申请书”并在楼管处登记;
5. 离开工作、学习场所时,检查您的室内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安全完好;不要将个人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钱包等)放在实验室、办公室内,应随身携带或寄存到安全场所;
6. 在国庆放假期间施工的实验室,妥善保存各类设施和材料,避免引发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施工期间,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7. 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请各单位本着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国庆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