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公共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华南工人〔2016〕41号,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承担公共基础课和覆盖面广的专业基础课程的学院须组建公共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有基础、有潜力在聘期内实现“实施办法”规定的团队目标任务。申报条件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至2016年2月,项目及研究成果等有效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三、工作安排
(一) 团队申报
9月19日前,有意申报公共教学团队的团队填写“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简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简表”)、“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9月20日前,各单位各学院按课程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将申报简表和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5)分别提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二) 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团队设岗、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上岗条件和任务等级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形成单位意见向学校推荐。9月30日前,各学院按课程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分别提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三) 学校评审
10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申报的公共教学团队进行评议。
(四) 学校审批
11月15日前,学校研究确定公共教学团队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 签订合同
1. 11月25日前,公共教学团队和所在学院商定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聘期目标任务,按课程归口管理部门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共教学团队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2. 12月1日前,公共教学团队根据团队发展目标、承担任务和成员自身特点与团队成员商定目标任务,团队成员与学校以及团队负责人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六) 津贴分配
12月10日前,学校将岗位津贴包干总额分别下达给各相关学院。按文件规定的岗位津贴分配办法,公共教学团队制订本团队岗位津贴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单位推荐意见、申报简表和申报意向汇总表一式一份1份;
2. 申请表一式3份;
3. 一览表一式3份;
以上材料提交时均需学院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申报本科生公共教学团队的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clu@scut.edu.cn,纸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办公室(1号楼1218室),申报研究生公共教学团队的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jzczhan@scut.edu.cn,纸版提交至培养办公室(西湖厅315室)。
教务处联系人:卢开聪,联系电话:87110727
研究生院联系人:詹志城,联系电话:87110730
人事处联系人:彭倩、王凡,联系电话:87110106、87110260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1.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pdf
2.
2.附件2: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简表.xls
3.
3.附件3:“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申请表 .doc
4.
4.附件4: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情况一览表.xls
5.
5.附件5: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意向汇总表.xls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