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16级研究生级主任和本科生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31

 学院各系:

    为认真做好2016级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及我院20169月新生入学计划,学院决定在2016级设本科生班主任12名;研究生级主任7名(具体岗位需求请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工作,恪尽职守,努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2.符合一定专业的需要,研究生班主任应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生导师资格;

3.能够履行班主任、级主任工作职责,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详见附件23

二、工作年限

本科生班主任任期4年;研究生级主任任期2.53年。

三、推荐方式及时间

请各系依据岗位需求,结合以往安排(附件4)推荐本专业符合条件教师,请相关教师填写附件5“推荐表”(附件5)于620日前交学院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交通大楼217室)。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87110579 张蔚洁老师

说明:2016级本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大学城(南校区)学习生活壹年。研究生均在北校区学习生活。

附件12016年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本科生班主任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土木与交通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条例.doc

附件3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级主任工作职责(试行).doc

附件4学院近年班主任级主任设置情况.xls

附件5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班主任(级主任)推荐表.doc

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