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1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管理办法》(华南工人〔201215号》,以下简称先上岗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符合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 申报正高级先上岗资格者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后出生);申报副高级先上岗资格者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后出生)。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评审程序按先上岗办法中四、审批程序执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按照先上岗办法规定的岗位设置要求,对本学院相应学科进行岗位设置。

2. 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应符合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条件,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由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

3. 请各学院按照评审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至2016228日。

2. 为提高申报和评审效率,学校开发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评审系统(岗位聘用系统的子系统),从2015年开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和评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申报和审核流程与校内常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基本相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评审系统进入方式如下:登录学校办公系统点击左上角组织人事图标中的人事服务”—点击岗位聘用系统”—业务类型中选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评审

3. 为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扶持青年教师发展,学校在设置先上岗岗位时,除考虑学校重点发展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学科(基地)因素外,还将重点考虑目前发展态势好、业绩水平高、潜力突出且比较年青的教师,向理工科申报正高不超过40岁、副高不超过35岁,文科申报正高不超过42岁、副高不超过37岁的人员倾斜。

人事处联系人:彭倩,联系电话:87110106

附件:1.评审工作安排
          2.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管理办法.doc

人事处

2016510

 

评审工作安排 

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511日~513

各学院布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申报工作。

人事处
各学院

 

516日~523

申报人员登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评审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并向系统提交后打印《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表》和《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一览表》,连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于523日下午提交到所在单位。

各学院

曾在系统中申报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直接导入历史数据

524日~66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审核材料,并于5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讨论并投票表决。

各学院

 

67日~68

各单位请于66日前在系统上向学校提交推荐人员,并向学校提交如下材料:
1.
《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表》纸版1份;
2.
《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纸版1份。

各学院

提交材料地点为五山校区南秀村博士后公寓(临时办公楼)302室人事处聘任办

69日~627

人事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