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双代会”换届选举及推选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推荐学校“双代会”委员会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2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部门工会会员代表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选举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推荐委员候选人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开展我院“双代会”换届选举及推选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推荐学校“双代会”委员会候选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双代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换届选举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代会主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

  长:罗毅

副组长:李美春、张蔚洁

  员:朱良生、刘叔灼、卢凯、张红、程香菊、吴凡、肖耀峰、石秋萍、苏图

二、选举学院“双代会”代表、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和推荐学校“双代会”委员会候选人

(一)学院“双代会”代表

拟推选代表人数43人(学院教工总人数的20%),其中:教师及科研人员不少于26人(要求不少于 60%),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

(二)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

拟推选代表人数15人(学院在编教职工总数的7%),其中教学、科研单位中教师及科技人员9人(不低于代表总数的 60%),应考虑其岗位、性别、年龄、职称以及党派等各项因素。

(三)学校“双代会”委员会候选人

从选举为学校双代会代表中产生,由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报学校。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428日前,以教研室或系、学院办公室为单位进行推选,向学院“双代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学院“双代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推荐表另发给院内各单位负责人)。

(二)53日前,根据院内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学院“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充分酝酿,向学院推荐52名候选人名单(要求差额>20%)。

(三) 55日下午15:00在交通大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选举学院“双代会”代表和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全院教职工从52名学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中无记名投票选出43名学院“双代会”代表;从43名学院“双代会”代表中无记名投票选出15名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

 要求: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达到各选举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2/3以上,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数须超过各选举单位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1/2

(四)512日前,召开学院“双代会”代表大会,成立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部门工会委员会, 委员在学院双代会代表中推荐选举产生,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工。

推选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推选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各1名;推选部门工会委员7人,其中推选出工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

(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公示,516日前上报名单。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