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教职工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08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华南工人〔201156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15年下半年教职工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正规全日制院校、研究院所毕业和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2. 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人员需通过岗前培训(在站博士后除外)并考核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本科毕业后来校工作满1年或获硕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获博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 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满3个月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2410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学校岗位聘用系统”中的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转正认定”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如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系统中导出)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
2)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2. 121116日,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在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人员,确定拟同意认定人员名单。
3. 1217日,各单位将拟同意认定人员材料报人事处聘任办(大学城校区的单位交人事处大学城校区办事点)。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转正认定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盖公章);
2)《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系统中导出)。
4. 121825日,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报学校审批。
5. 学校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四、其它事项
1. 有效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124日。
2.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纳入下一次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
3. 人事处联系人:覃柯敏联系电话:87110106
人事处
20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