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已经启动,出国研修是教师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学校师资队伍国际化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出国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来校工作满一年(申请出国身份为博士后者,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三年以内,无来校工作时间要求)。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即日起至2014年12月9日) 1. 申请人选择申报项目:查阅《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按照各申报项目的申请要求,选择计划申报的项目;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申请表》(附件1) (2)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一般应由外方教授或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须明确留学起止期限、留学身份、研修内容等,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有外方导师或机构负责人签名与联系方式。 (3)外方合作者简历复印件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4)外语达标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5)近一年内校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结果报告单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 各单位对申报人的出访计划、出访单位及导师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向我处教师科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在申请表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中填写,须鉴定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对申请人出国研修工作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出国研修任务将作为出国人员签订出国研修协议书及回国考核的主要依据); 2.《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该表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 3.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 (三)学校评审(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月4日) 学校审核材料、组织评审,经学校领导审批,评审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四)个人网上报名(2015年1月5日至1月7日) 申请人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2015年)》(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受理机构名称为“华南理工大学”)。 申请人网上报名及上传文件完成后,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五)单位提交申报材料(2015年1月8日至1月12日) 各单位按照申报项目的要求审核并整理申报人的材料,向我处教师科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是个人网上申请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单位手写或打印填写该表第1、2、3项,字数在五百字以内,不需单位签名、盖章,该表的第2项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 )。 三、其他事宜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有关教育部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请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sk.neea.edu.cn/wyspks/index.jsp。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相关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3. 我校将于2015年7月至9月组织申报“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申请此项目的教师请根据申请条件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具体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 2. 人事处 2014年11月28日
2.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