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服务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切实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库的作用,产出一批高水平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学校决定设立“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决策咨询重大课题,现就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 申报课题必须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
2. 申报课题必须以问题为导向,申报人应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内容和精神,研究要着眼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申报人要求
1. 申报人为学校教学科研人员,有较为丰富的从事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经验;
2. 申报人应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积累和成果;
3. 每人限报1项,并且不能参与此类其他人的项目;
4. 2013年决策咨询重大课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三、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
1. 研究起止时间
2014年11月1日-30日
2. 成果要求
(1)一般项目要求
①完成3篇3000-35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和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
②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公开发表解读《决定》的理论或评论性文章2篇。
(2)重大项目要求
①完成6-8篇3000-35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社科成果要报》和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
②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公开发表理论或评论性文章5篇以上;
③撰写相关研究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四、结题要求
1. 2014年12月1日前,申报人将相关成果报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鉴定通过者给予结题。
2. 结题通过后,学校给予立项拨款。
3. 决策咨询报告在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或在其他重要内参上刊发,或得到国家、省部政府部门采纳或重要领导批示(一般项目1篇,重大项目2篇),可免予鉴定,直接结题验收。
4. 在省级党报上公开发表文章(一般项目2篇,重大项目4篇)的,可免予鉴定,直接结题验收。
以上3、4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免予鉴定,直接结题验收。
五、申报程序与评审安排
1. 2014年11月1日前,申报人将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社科处,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决定》内容和精神的选题将进入评审;
2. 学校对符合要求的课题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3. 学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进行公示、立项。
联系人:姚润民、肖洒,87110383、22236009
附件: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决策咨询重大课题申请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