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13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2014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年度执行与跟踪报告工作现已开始, 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及年度综合报告范围

    (一)结题项目范围:2012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1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3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二)年度综合报告范围:本年度所有在研、应结题及跟踪项目(跟踪项目是指20122013年已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二、结题及年度综合报告形式及要求
  因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关于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的功能尚未建设完成,本年度所有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一)结题形式及要求

    1.重点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会议,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20141023前报送科技处。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各项目各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3. 对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处理

    结题验收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题验收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在半年内整改完善并重新接受验收。重新验收仍未通过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结题验收不通过的,省基金办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二)年度综合报告形式及要求

    在研、本年度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跟踪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至各学院。

    学院在收集、统计整理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报告数据及材料的基础上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科技处。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

    结题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财务决算表由财务处统一做出,科技处会统一发给各单位。)

    (二)年度综合报告

    各单位报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至科技处。

    (三)时间节点

     各位老师务必于20141113日前报送结题项目报告、年度综合报告的纸质材料到交通大楼211室和年度综合报告的电子版发至tcqpshi@scut.edu.cn

四、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对于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五、本年度应结题研究团队项目由省科技厅监审处另行统一安排验收,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电子版报送邮箱:yangxj@scut.edu.cn

联系人:杨晓娟87110629-604 宁磊 87110629-601 

 

附:相关表格请到 http://www2.scut.edu.cn/s/41/t/18/99/1a/info104730.htm下载 

结 题:黄怀纬、卢凯、黄文炜

年度执行报告:黄怀纬、卢凯、黄文炜、赵俊贤、左志亮、刘虓

跟踪报告:黄培彦、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