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19

各学院:
    为确保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1),强化师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二.时间安排。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依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见表1)推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工作。原则上第一学期应完成开题工作,答辩工作不得早于第二学期第11周进行。
1 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1

完成选题工作

2013年1217- 2014年1月1716-20周)

2

将题目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导入系统

2014年224 -2月28(第1周)

3

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2014年224-3月14(第1-3周)

4

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更改题目的权限(原则上不宜更改题目方向,如确需变更,学生需提交申请表,由专业/团队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员老师在系统中统一更改)

2014年47-4月25(第7-9周)

5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考核表),形成自查报告

2014年414-4月18(第8周)

6

教务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抽查工作: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考核表),检查学院自查报告

2014年421-4月25(第9周)

7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和答辩工作

2014年526-6月13(第14-16周)

8

输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截止到2014619日(第17周)

9

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名单及论文(压缩至5千字电子版),教务处审核并颁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

2014年616-27日(第17-18周)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各学院于答辩开始日前5天提交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给教务处,在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界定标准为:以完整的段或句作为比对单位,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达25%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文字重合率超过(或等于)25%的论文视为不合格。针对初次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一次修改后再次检测的机会。针对修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需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若认定存在严重抄袭,则作为不及格处理。
    四.论文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其中,指导教师只需给出平时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20%),并提供论文审阅意见;由两位专家(不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填写《专家评阅意见书》并给出评阅成绩(取两者平均分,占论文总成绩的40% );答辩成绩占论文总成绩的40%。
    五.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原则上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普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一致。由学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上学期或下学期完成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学院需提前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安排。
联系人:北校区,李菊琪, 87111436-2 ;南校区,沙红霞,39380108。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doc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各类表格(学生和指导教师用).rar
    本通知及附件1-4还可在教务处网站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栏查阅下载。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教务员用)及题目更改申请表(需修改题目学生用).rar
    附件4:学院中期自查报告表(专业或教学团队负责人用).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