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国庆将至,在举国欢庆节日的同时,安全保卫工作不容忽视。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国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门锁、窗户是否完好,对已坏不能使用的门窗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对防盗性能相对差的办公室、实验室要加装防盗门、网;
2.加强日常防火巡查,保管好化学用品及易燃物,加强消防设施的保管和维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易燃易爆及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对在高温下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和有毒物品要严加保管,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要害部位和场所要及时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化学废弃物(包括空瓶)需集中保管,严禁摆放在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
3.对国庆期间停止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电脑室等场所和贵重仪器设备等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安全状况;
4.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须切实落实国庆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措施,确保每个实验分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等贵重设备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5.假期留在实验室工作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不可一人单独进行实验;有些实验过程要在无人在场的条件下持续甚至通宵进行,须获得学院的批准,并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值守。
6.在国庆放假期间施工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内因施工可能引发安全和盗窃事故的设施和材料做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7.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8.放假前各实验室仍需做好放风、防雨的各项措施。
请各单位放假前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如国庆假期遇治安问题或案件,请及时致电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87111030-3101)和学校保卫部门(值班电话:87112110、87112119)。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