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信息技术与综合系统数学组织(以下简称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英文名称Mitacs)关于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100名中国优秀本科生于2014年6-9月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资助相应旅费及生活费。
现就我校学生申请该项目及学校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排名在院系的前10%;
(2)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3)为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4)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写作能力,报名截止前已取得雅思6.5分以上成绩,或者托福95分以上成绩;
3. 身心健康。
4. 本项目选拔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二、选派领域及实习内容
1. 学生实习专业领域主要涉及但不仅限于自然科学、科技、工程与数学等。
2. 主要实习内容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课题实习;
(2)通过报告、游学、会议及联谊活动等形式与加拿大各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举办的关于团队合作、问题解决、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方面的研讨会;
(4)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各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准备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非学术性论文,就大学教育创新展开交流;
(6)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内容和实习期限
对于被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相应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2个月的生活费、一次性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及签证申请费;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将负责学生在加拿大实习期间一个月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安排后勤事宜及组织项目活动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实习期限为3个月。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申请人须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mitacs.ca/globalink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并根据可申请课题列表,初步拟定一个申请的课题。(项目申报指南)
3. 申请人在9月13日(周五)17:00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教务处1号楼214莫老师处:
1)《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下载填写,学院审核绩点、排名等信息,须学院签署意见)
2)本科已读课程成绩单(学院出具)
3)个人简历(中文)
4)个人陈述(中文)
5)英语成绩证明
6) 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4. 教务处及中外合作办学办公室审核筛选推荐信息(必要情况下进行面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分散申请课题”的原则遴选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会通知被推荐人于201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渠道”,拟留学单位及导师等信息请按照向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申请的第一志愿填写。
5. 被推荐人需于2013年9月1日-10月15日间登录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mitacs.ca/globalink,完成网上申请。
6. 请于2013年10月16日(周三)12:00前将以下书面材料交齐到教务处莫老师处(联系方式附后):
(1)《出国留学申请表》:需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方有效(一式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一份);
(3)本科期间成绩单(中英文;每周三下午到五山校区教务处或大学城校区注册中心办理,隔周周三取件)
(4)个人简历(中英文,一式两份);
(5)两封推荐信(英文,一式两份);
(6)实习计划(中英文,一式两份)
(7)英语成绩证明(一式两份)。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最终根据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评审结果录取100人。被录取人员计划于2014年6-9月期间在加实习。
六、本项目录取人员本科毕业后再次出国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七、本项目录取人员将在加拿大开展为期3个月(12周)的实习,录取人员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八、本项目录取人员应仔细阅读我校《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同时应研究专业培养方案,咨询院系教务部门并合理安排课程修读计划。
八、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刘佳睿(010-66093952,jrliu@csc.edu.cn )
华南理工大学教务处:
莫老师 020-87110736,jwmoyy@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1号楼214
教务处
二O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