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关于先上岗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10

学院教工:

    为使先上岗申报和破格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请欲申报先上岗资格的老师,于412日前到学院组织人事秘书处报名,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均可。)

    二、需提交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表》纸版1份。请使用学院通知中的《申报表》(见附件1)。

    2.《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2)。

    3.需递交证明材料:职称外语笔试和听力证明(免考的除外);教学工作量证明(附件3);论文检索证明;主编或参编著作的个人撰写字数证明;经费分配表(附件4)。

    4.递交时间:418日前。

    三、填表注意事项:

    1. 任现职时间超过五年的,申报材料的有效期为:200831日—2013228日。任现职时间不足五年的,申报材料的有效期为:任现职的时间2013228日。

    2.关于年均学时的计算:任现职时间超过五年的,年均学时数=总学时数/5;任现职时间不足五年或任现职时间已满5年但来校时间不足5年的,年均学时数=总学时数/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如任现职13个月即1.25年,则年均学时数=总学时数/1.25

    3. “个人实到校经费(经费到校时间)/项目总经费”填写说明:同一项目有多次经费到校,须标注个人实到校总经费后,再分别标明每次经费数及经费到校时间。如30[1209.8.5);1810.7.8],表示个人实到校经费30万,其中200985到校经费12万,201078到校经费18万。

    4.《申报表》中论文出版年月、著作教材出版年月、专利授权年月等日期对于统计《一览表》非常重要,请填写时务必具体到月份。填入《申报表》的材料请尽量仅填有效材料,如确实想填超时间的材料,请放到有效材料后面填写并与有效材料分隔两行。

    5. 填写《申报XX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相关事项说明见《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表格填写规范事项》(附件5)。

    四、审核注意事项:

    1.《申报表》所填内容均需凭证明材料原件到相关审核人处审核。

审核内容及审核人

需携带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审核(组织人事秘书巫剑伶,交通大楼215,87114460

87111030-323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无变动,可免审核)、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校内外语听力成绩单原件、校外任职证明等

教学工作审核(本科生教务员林恒、曾争,交通大楼213,87112742,

87111030-3213;研究生教务员罗宁、王向莉,交通大楼214,22236031,87111030-3283)

提供原始课表及教学工作量证明(模板见附件3)给教务员审核。

科研成果审核(科研秘书石秋萍,交通大楼215,87114460)

1.三大索引检索证明。请到图书馆开具证明。【三大索引(EI、ISTP、SCI)的确认范围:印刷版、光盘版:均予确认。网络版:SCI、ISTP 予以确认。】EI检索证明除需注明是“光盘版”,还需标注是“期刊论文”或“其他论文”。

2.没被检索的学术论文原件。

3.专著、译著、教材原件和字数证明。

4.获奖证书原件。

5.经费分配表。

6.专利证书。

 

2013先上岗相关附件.zip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13.4.10

另附学校通知: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工作的通知

2013040715:40:15 来源:人事处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符合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 申报正高级先上岗资格者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11日后出生);申报副高级先上岗资格者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311日后出生)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评审程序按《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管理办法》中审批程序执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按照《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岗位设置要求对本学院相应学科进行岗位设置。

2. 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应符合《华南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先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由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

3. 请各学院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至2013228日。

2. 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下载区下载。

3. 申报材料提交地点为南秀村博士后公寓302室人事处聘任办,联系人:邓乐天联系电话:87112649

附件: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doc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