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和有关通知,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本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项目应属于《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奖励领域和范围,重点是重大工程关键技术及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应用技术、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地节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污水污泥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于行业且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信息化技术等。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且无知识产权争议。因多个单项科技成果关联性强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做出整体性技术评价(鉴定、评估、验收)。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推荐申报,如第一完成单位放弃申报,在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国家级、部级项目要求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自行研发技术类项目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城乡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由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标准规范类项目需颁布实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贯情况与证明;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软件类项目要求鉴定(评估、验收)6个月以上,软件类项目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提供应用证明。
三、推荐程序
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仍采取单位申报和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
申报材料要求网络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请申报人登陆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www.cstcmoc.org.cn或http://stc.chinagb.net),按照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推荐材料,于2011年5月4日前完成网络提交,同时将打印并加盖公章后的书面推荐材料送往综合与成果科。
四、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及附件一式4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3套);推荐材料电子版(导出项目库文件)刻光盘一并报送,且网络提交材料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报送书面材料时附规划图。
五、费用
每个推荐项目需交纳评审成本费1000元,,请申报人交材料前办好评审费转账手续。
联系人:伏琳
联系电话:87111366
附件: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科技处
20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