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办法的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进展报告》,2012年底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撰写《结题报告》。请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负责人认真组织好今年国家基金项目的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填写工作,对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基金委已通过ISIS系统给项目负责人发送填写报告的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下载报告进行填写。若项目负责人不能登录系统,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根据项目管理办法,以上材料逾期上交,将影响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的项目申报。
现就201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填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其中,“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提供文字描述,如需图片表格等内容,请使用附件上传。
时间安排:请于12月31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学校将按要求审核进展报告。
二、项目结题
1、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2、根据基金委的要求,请尽量通过“成果在线”系统上报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获取登录“成果在线”系统的用户号和密码后,即可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检索、收集论文或专利成果,并选择与项目相关的成果导入结题报告。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3、附件材料,随纸制结题报告,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余论著提供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的复印件,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封面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论著目录中的排序一致;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复印件;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复印件。
4、经费决算与审计
由财务处统一出具各项目决算草稿,并由科技处将决算草稿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发放给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决算草稿数据,将结题报告中的正式财务决算表格填写完整,连同财务决算草稿一起交回科研秘书,由科技处收齐后统一送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后盖章返还项目负责人。
5、时间安排: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将填写好的正式财务决算表格(共2页)于2012年12月26日前交科技处基地科,由科技处统一交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后返还项目负责人。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交科技处基地科。
联系人:胡燕娟
电 话:87110629-808
邮 箱:jdk@scut.edu.cn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