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是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近年来已开设的通选课是学校进行本科通识教育的有益尝试。为了更好地实施通识教育,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印发了《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华南工教〔2012〕65号,下称《通知》(附件1),决定从2012年9月开始,在通选课的基础上开设本科生通识教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分为核心课程和一般课程,具体立项建设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申报条件
1.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和设置原则。
2.学校鼓励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拟申报课程属于《通知》中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某一模块。
4.课程属于零起点(不设先修课)。
5.通识教育课程学时数一般以32学时(不含考试学时)为宜,对应学分为2。课程的教学时段一般安排在晚上,以避免与必修课程的教学发生冲突。
6.从2012年9月起,教师无特殊情况,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
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条件
学校拟建设人文科学核心课程16门,社会科学核心课程8门,科学技术核心课程6门。
除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申报条件外,核心课程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受学生欢迎,受众面广。
2.采用团队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应为正高职称。
3.团队教师通识教育课程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在前列。
4.每学期均须开设,且开设不得少于3个教学班。
三、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后于2012年6月29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1号楼12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般立项课程和核心立项课程。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
3.未立项的课程将不予开设。
四、课程管理
通识教育课程是全日制本科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须按学科专业特点承担相应的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工作量,完成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附件4)。
教务处和开课学院负责对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方式包括督导听课、同行观摩、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网上评教等。经综合评定不符合通识教育课程规范,未达到教学效果要求的课程,暂停其通识教育课程建设。
五、资助奖励
1.经评审符合开设要求的通识教育课程,核心课程提供5万元立项建设经费,所有课程开设后除学校正常课时补贴外,经验收认定合格的通识教育课程将按2000元/教学班给予专项补贴。
2.学校在教改立项、教学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通识教育课程任课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六、其他
申报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可学习、借鉴国内外部分高校广受欢迎的通识课程内容及教学形式,开设相近课程;也可对我校部分曾开设过的通选课程进行优化改革。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需开设的课程请填写《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教育课程开课计划表》(附件5,立项后开设),由学院统一报送。
联系人:卢老师,电话:87110727,邮箱:kclu@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
2.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3.华南理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各学院通识教育课程任务分配表
5.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教育课程开课计划表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