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26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评选办法(2008年修订稿)》和《华南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08年修订稿)》(见华南工教〔200893号,下称《评选办法(2008年修订稿)》),20072008学年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申报教师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申报表》,提交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南光奖”和教学优秀一等奖的教师还需提交评奖支持材料。

2.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奖材料的时效性、真实性,严格依照《评选办法(2008年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及公示工作,并将最终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委员会遵循“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评选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奖人选;复议认定教学优秀二等奖获奖人选。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20072008学年度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人数的10%作为申报名额指标(见附件),其中“南光奖”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教学一等奖为2%(如按2%计算不够1人名额,可按1人名额申报),二等奖为8%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优秀教师“南光奖”者,须是近三学年未获得过“南光奖”的教师

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必须用A4纸打印。

3.所有申报奖项的支持材料要求:

1)成果获得或论文发表时间应在20079-20088月期间;

2)教研论文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结果为准,在数据库检索不到的视为无效

3)申报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的支持材料须提供所有成果原件(不提供原件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一律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者姓名、所在学院名称、申报奖项以及材料明细表贴于袋的正面。

3.各学院下载并填写《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及统计表》、《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推荐人选情况表》,A4纸打印,盖学院公章,并同时提交书面稿和电子稿。

四、其它

1.各学院必须于2009331将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表、《20072008年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及统计表》、《20072008年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推荐人选情况表》、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一等奖推荐人选的支持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2. 具体评选办法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中下载。

3.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1号楼217室)

联系人:朱建彬  电话:87113711  Emailpjb@scut.edu.cn

 

附件:各学院申报名额指标

 

教 务 处

〇〇年二月二十三

 

 

 

附件:

各学院申报名额指标

学院名称

一等奖申报名额指标*

二等奖申报名额指标

教学奖申报名额指标小计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4

17

21

建筑学院

2

8

10

土木与交通学院

3

11

14

电子与信息学院

2

7

9

电力学院

1

6

7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1

4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0

1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

10

12

理学院

3

11

14

轻工与食品学院

2

7

9

工商管理学院

2

7

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5

6

外国语学院

2

8

10

体育学院

1

5

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

6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4

5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1

3

4

软件学院

1

2

3

经济与贸易学院

2

10

12

法学院

1

3

4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3

4

艺术学院

2

6

8

国际教育学院

1

1

2

总计

40

154

194


注:一等奖申报名额指标里包含南光奖,每学院“南光奖”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