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4-0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届毕业生教学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期文明离校,现将200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6月6日前(第15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做好答辩前的相关工作;
2.6月8日至6月13日(第16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6月15日至6月20日(第17周),优秀论文答辩、补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数据审核分析、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4.6月22日至7月4日(第18周至第19周),毕业生教育、毕业典礼、离校派遣。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相关工作。
教 务 处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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