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3-02

各学院:

为规范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继续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6] 39号)文件要求,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2.请各学院在本学期内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督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向学生公布。采取师生双向选择方式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3.选题基本确定后,由各学院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电子表格, 2010312前各学院将填好的表格统一发至教务处/南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4.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旦确定,不宜更改,如确需变更选题时,需提交申请,由教学副院长组织专业(团队)负责人在系统中修改。专业(团队)负责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输入和更改题目的权限开放到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下学期第8周左右)为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不再具有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输入和更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权限。

5.学院应于下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第3周前完成学生开题报告工作。

6.下学期第8周左右教务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7.各学院于下学期第16周(2010618)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

附件1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流程;

附件2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录入电子表格;

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修改申请表

北校区联系人:李老师(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87111436-2 adjqli@scut.edu.cn);蒋老师(教务系统管理,8711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