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发布时间: 2010-03-19

 

适用学科: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力学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SCIEIISTP收录的署名为第一作者的论文5篇以上;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被三大索引收录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不少于3 篇);

3.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被三大索引收录学术论文6篇以上,同时出版专著1部或教材、译著、大型工具书1部,排名前2位;

4.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被三大索引收录学术论文6篇以上,同时有一项成果获国家三大奖(排名前6位),或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4位)。

注:获国家发明专利折算1篇三大索引论文,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折算1篇核心期刊论文。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在研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1项;

2. 主持在研横向项目1项,近三年个人实到校科研考核经费不少于30万元。

其它

对于回国留学人员或引进的优秀人才,在科研项目及经费数、承担过的教学工作和培养硕士生的届数等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分会公章:         分会主席(签字):         日期:      


适用学科: 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近五年

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被三大索引收录或在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国家发明专利折算1篇三大索引论文,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折算1篇核心期刊论文),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科研成果以及教学成果奖等,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第一作者占3篇;

2.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教参、工具书、译著)1部以上,不少于10万字,并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以上;

3. 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并发表论文3篇以上。

 

近五年

科研项目

和近三年

实到科研

考核经费

承担有纵向或横向科研任务,本人名下的近三年到校科研考核经费不少于20万元。

 

分会公章:         分会主席(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