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材是教学建设和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教学成果的一种反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十二五”本科教材建设项目第一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突出重点。鼓励编写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锤炼精品。鼓励对长期用于本科教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的优秀教材进行系统的修订、完善与立体化发展。
3.改革创新。鼓励建设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新课型,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
4.特色鲜明。鼓励编写满足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的教材。
5.立体化教材。鼓励编写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系列化、数字化教材。
二、申报要求
1.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重点是:通识教育课等新课型和学科专业基础课的教材;体现新时期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改革成果的教材;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2.教材编写必须以2012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为依据,以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为前提,注重解决现有教材的知识体系、教学设计、内容展现等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脱节等问题。
3.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并对教学设计、教材内容和知识体系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基础上进行,且须经过讲义试用及修改后,方能交给出版社正式出版。
4.申请教材立项建设的负责人(主编)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或离退休教师,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及五年以上教学经验。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学院审核论证后填写教材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肖老师,电话:87110727,邮箱:xhui@scut.edu.cn。
2.教务处组织专家针对立项申请的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及教材内容的系统性、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
3.同意立项建设的教材学校将发文公布。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
1.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立项的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项目负责人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到期结题验收。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立项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立项建设教材高质量地完成。
3.学院应为教材的编写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并负责督促实施,教务处负责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编写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4.凡经立项建设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为有效。
5.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四年内不得申报教材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五、资助与奖励
1.国家级、省部级立项建设教材,学校按有关文件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2.立项项目前期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签订出版合同后拨发第二期经费。教材出版后,若获得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奖,学校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编、译教材的补贴和奖励的试行方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3.在兴华人才考核和职称评定时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
2.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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