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
请需参加考核的教师于2011年2月28日~3月11日期间登陆人事考核系统录入个人工作量信息,录完后可携证明材料到相关管理人员处进行审核。
一、教学工作量审核
上外学院课程的相关老师需提供原始材料供教务员审核。多位老师合上同一门课的,任课老师须自行划分学时并在教务员处备案。考核及职称材料审核时以此为准。
岗位 | 审核人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本科教务 | 林恒 | 交通大楼213 | 87111030-3213 |
本科教务 | 曾争 | 7号楼112 | 22236031 |
研究生教务 | 罗宁 | 交通大楼214 | 87111030-3283 |
研究生教务 | 王向莉 | 7号楼112 | 22236031 |
工程硕士教务 | 韦山秀 | 交通大楼212 | 87111030-3252 |
二、科研工作量审核
审核科研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1、三大索引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索引证明或到网上搜索出来被索引的电子文档(需标注中文题目)等证明材料。
2、科研经费:请提供科研经费分配表(表格下载)。
3、专著:请提供能证明出版日期、专著总数字、个人撰写字数和个人排名的证明材料。
4、奖励、鉴定:请提供完成单位排名和奖励总人数和本人排名的证明材料。
岗位 | 审核人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科研秘书 | 石秋萍 | 交通大楼215 | 87111030-3272 |
三、个人补贴分和附加公益分审核
1、个人补贴分和公益分内容需详细填写在考核系统的“服务(公益)工作及在职进修情况”栏目。行业奖、校级奖项等无法在教学、科研栏目填写的内容,也请填入“服务(公益)工作及在职进修情况”栏目。
2、个人总结栏不能为空。参加考核人员须根据所在岗位职责,对本人在聘期内关于爱国爱校、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及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认真的书面总结。
岗位 | 审核人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组织人事秘书 | 巫剑伶 | 交通大楼215 | 87111030-3232 |
四、登陆人事考核系统方式及工作量录入步骤
在华工主页上输入个人学校帐号和密码或者点击“my SCUT”登陆个人门户,然后点击“人力资源”。
1. 填写个人进入团队、学科信息
2. 核对个人的职称、晋升职称时间
3. 填写个人教学、科研信息,注意红色标注的为必须填写项
4. 填写个人总结、考核补贴分
5. 团队负责人还需填写团队总结、学科总结
6. 计算个人总分,核对是否存在错误
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不清楚的问题或有需教师修改的地方,请及时与教师沟通。请各位老师随时留意系统审核状态,有问题请及时与审核人员沟通。
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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