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岗位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 2011-05-09

学院各有关人员:

    根据学校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要求和安排,学院对本次考核工作程序及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苏成
    副组长:靳文舟 林智
    成  员:王湛  韩强  汤立群  周小文  赵成璧  符锌砂  颜全胜  钟穗东  刘叔灼 李智  肖耀峰  石秋萍  林恒  曾争  巫剑玲

    二、考核工作程序
   (1)考核表及材料 
    4月20日~5月8日,实验系列人员按照学校的要求填写考核表,并提供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相关工作量
    5月9日~5月11日,本人带齐考核表、相关证明材料由实验室主任、教务员(本科、研究生)、科研秘书、学院设备员处、相关项目负责人等按学校要求审核相关工作量。
   (3)交考核材料,核实未能认定的部分资料
    5月12日中午12:00前将考核表(纸质版)、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考核表(电子版)交实验中心汇总(交通大楼109室钟穗东老师处、 邮箱sdzhong@scut.edu.cn)。5月12日~5月15日,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第(2)中未能认定的部分资料”进行核实。
   (4)认定工作量,评议工作表现
    5月16日~5月18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指派相关人员(主管院长、实验中心副主任、系主任或副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熟悉相关实验室的教师代表、党政及办公室代表)对所属实验室的实验员按学校的考核标准进行其余工作量(“第(2)中未能认定的部分资料”经核实)的认定和工作表现评议。
   (5)实验中心计算考核总分及评议
    5月19日,实验中心计算考核总分并给予评议意见。
   (6)考核结果与公示
    5月20日,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会审定通过,在学院范围公示考核结果和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