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南工人〔2011〕7号文件要求,在各学院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团队及个人自评、学院审核和人事处汇总统计环节,学校已基本完成了对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的聘期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更广泛地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对本次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和个人予以警示和处理。
一、优秀评选
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优秀推荐指标内(见附件1),根据本次聘期考核情况,综合考虑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重大项目、投入产出效果、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等方面因素,从各项考核指标都达标的团队和个人中,推荐候选名单。优秀教学团队由教务处负责推荐。
学院提交的推荐材料除本通知附件要求的相关推荐表之外,被推荐的优秀团队及个人还需提供标志性成果、拔尖人才引进与培养、重大项目详细说明材料(教学团队包括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优秀教材、教研项目及团队成员获奖等;学术团队包括三大索引论文、专利、鉴定成果、973、863、杰青基金及团队成员获奖等;个人提供材料参照团队上述标准),另定成册。
推荐名单中教学团队、学术团队及个人分列,并按推荐次序排列。
二、不合格处理
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和个人,请学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其它事项
各项材料需学院院长、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23日前报送,北校区学院送至人事处教师科,南校区学院送至人事处南校区办事点。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优,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对不合格团队和个人的处理意见,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附件:
1.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和未进团队教学科研系列人员推荐指标一览表
2.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学科与教学团队及教学科研系列人员优秀学术团队推荐表
3.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学科与教学团队及教学科研系列人员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学科与教学团队及教学科研系列人员未进团队个人推荐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