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期气温居高不下,高温天气用电需求量大增,用电安全和用电管理工作成为当前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根据广州市消防局通报,今年1月至8月,广州市共发生火灾722起,死亡12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720多万元。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省范围内连续发生佛山市“8.23”和江门台山市“8﹒25”两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上述火灾事故的发生,其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检查、整改不到位;二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知识缺乏。
今年以来,我校先后发生三起火灾事故(其中教师住宅一起,短期合同工宿舍一起,汽车自燃一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但表明校园消防安全仍然存在隐患,情况不容忽视。消防安全涉及到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必须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消防工作部署,消防部门从9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20天消防安全大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学校要求各单位近期开展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社会“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以及“五大”相关要求(即: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及管理范围内的每栋建筑,各个部位认真彻底地摸查,查找消防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自行整改和纠正。具体要求如下:
1.消防安全大排查的重点内容。
(1)单位内消防检查是否落实,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巡查是否到位,记录是否准确、完备;
(2)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3)单位员工、值班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每个人,“四个能力”、“三懂三会”是否达到了要求;
(4)是否存在有违法设置“三合一”人员住宿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5)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6)各种电器设备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
(7)短期合同工宿舍是否存在违规用电及电线老化现象,各大楼值班室是否存在违规用电问题;
(8)各单位空调机运行情况,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残旧破损、使用年久失修等安全隐患;
(9)各实验室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存放、使用等管理工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责成相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不能当场改正的,要及时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及改正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3.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四个能力”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知识,要按照本单位消防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准备。
4.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以防引发火灾事故;附中、附小、幼儿园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育工作,防止因孩子玩火引发火灾事故。
按照上述大排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学校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学校消防管理机构将会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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