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遴选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秘美﹝2012﹞7157号)要求,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在全国选派40名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子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VRS),于2013-2014学年度赴美研修,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该项目我校有4个推荐名额,现将有关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候选人应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见《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3.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2年8月1日后、1977年8月1日前出生),来我校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4.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二、申报程序
1.即日起申请人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
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5月3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申请表》(附件1);
(2)按照《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3.各学院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确定推荐人选,于6月8日前向人事处教师科提交以下材料:
(1)经过排序的单位推荐函(党政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
(3)推荐人的申请材料。
4、学校经评审将我校推荐人员名单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评审安排
1.2012年8-9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2年11月底: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2年12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3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四、其他
1.《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和《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等有关申报资料请在以下网页下载:http://www.csc.edu.cn/Chuguo/be56b88ead5a483591a49ea99113836f.shtml
2.本项目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将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3.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或我校人事处联系。(1)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
联系人:李长庆/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2)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20-87110260。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申请表
2.2013-2014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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