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5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具有华工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纪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定于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从教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夯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道德基础,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学校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安排

    (一)学习内容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在十一届省委一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小丹同志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黄先耀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在2012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袁贵仁、王立英同志在2012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罗伟其、赵康同志在2012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若干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的意见》、《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广东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华南理工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华南理工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校内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等。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学校将集中开展七个专项教育活动。各二级党组织除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工学生参加学校集中开展的教育活动外,还要利用5至7个单元的时间,通过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讨论会或者研讨会、总结剖析正反面典型等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

    1. 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学习,引导全校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纪制度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

    2. 抓好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组织、人事、财务、招生、招标、基建、后勤、校办产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德律己,勤廉从政,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少数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事业心不强、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单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增强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3. 抓好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继续抓好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廉洁教育。把廉洁修身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融入到日常教学和党团活动之中,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廉洁和诚信意识。继续开展以“读廉书、知廉事、践廉行”为主题的校园廉洁文化系列活动,培养大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培养诚信品质。

    (三)专项活动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学校将重点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1.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宣传工作,部署和动员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电影《忠诚与背叛》。

    2.学习贯彻《华南理工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华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校内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二级单位对照文件要求,重点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有的放矢地加以改进。学校纪委将前往各二级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3. 开展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学校纪委将对近一年来新上任的处级干部和重点岗位的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引导他们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弘扬新风正气,以勤廉的工作作风凝聚党心民心。

    4. 开展廉洁科研和诚信教育,增强教授、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交往中的廉洁和诚信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带头抵制学术不正之风,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校内规章制度使用科研经费,以崇高的师德师风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教风。

    5. 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安排,继续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查找风险点,细化风险等级,制定管理措施,做好预警处置,将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学校具体工作之中。

    6. 抓好大学生廉洁教育。继续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开展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引导他们严谨治学、廉洁治学。创新大学生廉洁修身课教学方式,以更加贴近大学生生活的内容和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7. 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保密教育培训班、播放保密教育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组织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意识。

    三、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切实组织落实好学校统一安排的教育学习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教育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学习活动。

    2. 注重教育实效。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开展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有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3. 确保任务落实。学校纪委负责对全校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存在的不重视、不落实和不得力等情况,将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

    4. 及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书面总结及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至纪监办公室(邮箱:lweisea @scut.edu.cn;电话:87113479)。

 

附件: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