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5-09

   一、目的

为加强对拟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从本质上控制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因人为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木与交通学院所有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合作单位人员、临时雇佣人员、外单位参观人员等所有进入土木与交通学院工作和学习的人员。

    三、职责

3.1实验室安全员负责组织拟进入实验室人员参与校级、院级线上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

3.2实验室安全主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每年对新生进行院级实验室安全培训。

3.3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负责建立实验室级准入制度,对拟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实验室级安全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对高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3.4导师负责协助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完成实验室级培训和高风险实验风险评估工作。并组织在外单位实验的本院学生与外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把安全协议交学院备案。

3.5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负责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

四、准入原则

4.1新生必须通过校级、院级、实验室级三级安全培训与考试,方可进入实验室。

4.2其他实验人员首次进入实验室前必须通过院级安全培训与考试,方可进入实验室。

4.3外单位参观人首次进入实验室前必须通过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带领进入实验室。

4.4本院学生在外单位进行具有风险性的实验前,需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提交“安全协议”和“在外实验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备案。

五、具体办法

5.1新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

新生入学2个月内,由实验室安全员组织参加校级和院级安全培训与考试,考试网址http://syks.cas.scut.edu.cn/,分数大于90分为通过;

通过校级与院级安全培训与考试后,由实验室负责人对新生进行实验室级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规定、拟进入实验室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实验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所接触的研究项目风险评估及相应对策措施、实验室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操作、拟进入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应急处置办法等内容,培训后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实验室级安全培训记录表”。

5.2其他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准入

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组织参加线上安全培训与考试,考试网址http://syks.cas.scut.edu.cn/,分数大于90分为通过;

通过院级安全与培训考试后,由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室级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规定、拟进入实验室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实验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所接触的研究项目风险评估及相应对策措施、实验室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操作、拟进入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应急处置办法等内容,培训后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实验室级安全培训记录表”;

5.3外单位参观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准入

外单位参观人员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本学院带队老师须全程掌握外单位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后的动向,对外单位参观人员的安全负责。

5.4在外单位做实验的本院学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

本院学生经过相关课程学习或培训方可在外单位从事危险实验。学生导师应告知学生实验危险性及相应防控措施,并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提交“在外实验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备案”和安全协议。

5.5实验室安全准入责任追究办法

伪造实验人员培训记录,对学生导师及拟进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通报批评,对相关学生处以书面检查,并取消实验室准入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拟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实验室级安全培训,视为实验室安全管理事故,减少相关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一年内招生指标。

未向学院提交“安全协议”和“在外实验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学生在外实验的,对导师和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未提交“高风险实验风险评估表”,要求其立即补充,情况严重的,对导师和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23

 


  土木与交通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2022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