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5-09


为确保学院各大楼、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确保人身及国家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消防安全要求通告如下,望全院师生员工遵守执行。

一、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各单位的责任人要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包括使用学院场地的学生)学习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所管场所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随时可用。

二、保证各大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物品架、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三、学院各场所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和起重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

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五、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电烙铁等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严禁有易燃物,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除实验需要,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器用于煮饭等非工作内容。

六、保持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应当及时清除,对于实验产生的可燃废料、用过的油棉纱、沾油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七、下班时要关窗锁门,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空调机、烘箱和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一般不通宵开机,确需不间断用电的设备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安全保障并报学院备案。

八、未经批准夜间楼内一律不许住人。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土木与交通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每个实验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获得校级、院级、拟进入的实验室三级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

四、每间实验室需要确定一名正式教工作为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室责任人是该实验室的实际使用人,实验室责任人需要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实验室变更或调整时,实验室责任人需要在第一时间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安全工作小组”),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任副组长,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任是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任执行组长,成员由实验系列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六、建立实验室物品管理台账(包括设备、试剂、药品、气瓶、病原微生物等),做好危险品、特种设备、生物制剂、辐射设备等的申购、分类安全存储、使用管理和安全日志。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账和双把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全覆盖检查,包括核查本实验室的设备及实验材料的安全性,各实验室要落实隐患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各实验室要按格式、保质量地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

八、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有操作规程挂墙,经过培训并拿到合格证的人员指导上机操作,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程运作。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情况必须记录存档。

九、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保管和领出使用要有两个专人共同负责,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十、保证实验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物品架、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十一、进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以及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十二、实验室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和起重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十三、要以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实验室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随时可用。

十四、下班时要关窗锁门,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空调机、烘箱和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一般不通宵开机。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十五、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大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十六、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七、保障实验室活动在安全条件(包括空间、消防、通风、用电、辐射防护、生物安全等基础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禁止和制止违反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的任何实验活动;

十八、在规定位置对危险源、注意事项和应急联系办法进行清楚准确的标识;

十九、对本实验室外派到其他单位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师生,负责和对方单位签署相关安全协议;

二十、以上条例由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进入水泵房须经主管批准后,由维修技工陪同,方可进入。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维修部员工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三、控制柜上转换开关,无特殊情况下应打在“自动”位置。

四、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五、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若需改动,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可进行。

六、消防设施完好,禁止吸烟。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水泵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七、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无积尘,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在机房内聚会等,不得有影响工作的任何行为。

八、维护保养人员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清晰明了。

水泵定期保养制度

一、月度保养

1.查水泵及马达运行时,有否发出噪音、振动或过热,电流是否稳定。

2.检查水泵轴密件是否漏水严重。

3.检查水泵马达的轴线是否对准,如有差错,立即校准。

4.检查水泵轴承润滑油是否足够。

5.检查水泵压力是否正常。

二、年度保养

1.每月检查的工作指标全部做妥。

2.拆下轴承,清洗后检查轴承如发现不妥,立即更换或修补。

3.检查泵轴,密封件,如发现磨损或腐蚀严重,立即更换或修补。

4.检查泵轴上下移动隙位和轴端隙位是否正常。

5.检查和校准所有的仪表。

6.检查各闸阀,是否有漏情况,如有可能,将各闸阀全开及全关,查看是否正常,检查闸阀腐蚀是否严重。

7.检查止回阀功能及为其清理。

8.检查避震接头,并记录伸长幅长。

9.清除锈渍,扫上防锈油及面油。

10.检查供水系统(消防、喷淋、生活水)安全阀。

11.检查水锤消除器,若发现气压不够,立即补充。

 

设备机房防火制度

一、不得在设备机房内吸烟。

二、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品外泄。设备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需要动火作业时,须经管理部门主管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施工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确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四、通向设备机房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五、设备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证完整好用。

六、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01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