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监控录像调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1-07
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规范学院监控录像调阅流程,制定本办法。
一、任何个人和学院以外单位申请调阅监控录像时,应先填写《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对调阅事由、调阅区域、调阅时段、调阅人等信息做详细登记,经学院行政副院长批准后,报学校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保卫处安排专人陪同进行监控录像调阅,调阅行为由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操作。
二、因工作需要,学院内部调阅监控录像时,应先填写《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对调阅事由、调阅区域、调阅时段、调阅人等信息做详细登记,经业务分管院领导和行政副院长共同批准后,由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执行调阅操作。
三、在监控录像的调阅过程中,若遇特殊或突发情况,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有权中止调阅操作。
四、监控录像为保密资料,除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所规定情况以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调阅,更不得对监控录像进行拷贝、截图等操作。
五、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者,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保卫处电话:020-87110347
学院监控中心电话:020-87111029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1年1月7日
附: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
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申请人 |
| 申请人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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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手机号 |
| 调阅人 |
| 调阅人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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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阅人是否进入监控室 |
| 是否拷贝监控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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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阅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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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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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阅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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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学院领导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学校保卫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