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监控录像调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1-07

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规范学院监控录像调阅流程,制定本办法。

一、任何个人和学院以外单位申请调阅监控录像时,应先填写《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对调阅事由、调阅区域、调阅时段、调阅人等信息做详细登记,经学院行政副院长批准后,报学校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保卫处安排专人陪同进行监控录像调阅,调阅行为由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操作。

、因工作需要,学院内部调阅监控录像时,应先填写《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对调阅事由、调阅区域、调阅时段、调阅人等信息做详细登记,经业务分管院领导和行政副院长共同批准后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执行调阅操作

、在监控录像的调阅过程中,遇特殊或突发情况,学院指定的工作人员有权中止调阅操作

、监控录像为保密资料,除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所规定情况以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调阅,更不得对监控录像进行拷贝、截图等操作。

五、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者,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保卫处电话:020-87110347

学院监控中心电话:020-87111029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117

附: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

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申请人

职务

 

申请人

手机号

 

调阅人

 

调阅人

手机号

 

调阅人是否进入监控室

 

是否拷贝监控录像

 

调阅事由

 

调阅区域

 

调阅时段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

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保卫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