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3
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教育部及广东省2018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两岸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现征集校内有关项目的预申报,以便全面统筹规划,并指导申报。请各学院积极发挥学术优势,认真组织策划,提前与台方合作单位进行磋商与设计,按申报流程开展有关工作。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对台教育交流项目分类:
(1)重点项目(台湾师生550元/人/天);
(2)一般项目(台湾师生400元/人/天);
(3)立项不资助项目。具体归类由审批部门就项目的内容、规模和影响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与评价。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 项目应充分结合地方优势、体现学校特色和专业特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融入传统元素、反映时代特点,注重实效,超越一般意义上的迎来送往。参与活动的主体一般建议为青年学子。
2. 项目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2月,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8天,实施地点原则上是在学校所在省(市)及邻近地区。
三、申报流程
请于11月6日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电子版请发送至hkmt@scut.edu.cn。
联系人:徐涔琳、徐光辉
联系电话:020-87113141、020-87114186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校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