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院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全面推进学院人才培养国际化进程,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申报院级全英语教学课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资助申报学校全英语教学课程未获批者。
2.已列入或即将列入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优先考虑必修课及全英专业的课程。
3.申报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和英语思维能力,能够流畅地用英语进行授课及交流,一般应有出国留学或外语进修等经历,具有两年及以上本课程教学经验。
4.申报教师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课程建设
1.学院成立全英语教学考核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英语技能及教学水平进行认定;对通过认定并经学院审批同意的教师,学院予以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资助。
2.获资助的课程在教学中,原则上要求使用英语进行全程授课(重要概念、关键词句等可用中文补充说明),包括课程设计、课堂讲授、实验、上机指导等。全英语教学必须确保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将英语作为工具和手段渗透于教学过程,不应降低课程教学质量。
3.对非全英专业开设的全英语教学课程,必须视学生适应情况决定是否开设全英语教学课程,以保证全英语教学的整体学习气氛和学习效果。院级全英语教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即可选用国外优秀的英文教材作为主教材,也可使用自编优秀英文教材(讲义);同时要求制作并使用英文课件,用英语讲授课程内容并与学生开展互动,布置并批阅英文作业,考试采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答题。
5.任课教师应负责制作反映课程内容的英语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课件,并鼓励教师参照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课程网站建设,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
三、课程管理
学院负责对院级全英语教学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方式包括督导听课、同行观摩、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网上评教等。经综合评定不符合全英语教学课程规范,未达到全英语教学效果要求的课程,中止其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资助。
四、资助奖励
1.经认定符合院级开设要求的全英语教学课程,立项前期给予每门课程5000元的工作津贴。课程建设后,经验收认定合格的将给予授课教师实际讲授学时每学时3倍的课时津贴。
2.学院在教师出国进修和培训、教改立项、教学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全英语教学课程任课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五、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拟申报的教师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全英语教学课程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交交通大楼212室钟晓玲老师处(电子版发至ctxlzhong@scut.edu.cn)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试讲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提交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联系人:钟老师,电话:87111029,87111030-3100。
附件: 土木与交通学院全英语教学课程申请表2015.06.25.doc
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