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20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接学校通知,为确保下学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请相关学生在暑假期间回生源地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该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该表注意不要涂改、重笔。若有此情况将视为无效表格。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另:关于2012-2014级学生提前准备2015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http://student1.scut.edu.cn:8280/detail.jsp?id=35777 请按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