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8

学院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也是学校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重要一年。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党员增强党性,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决定结合学校评选工作,开展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各基层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学校党委、纪委部门的工作人员,组织员。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扩大到党支部委员。
   此次评选对象的重点为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务等一线基层岗位的党员,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有力,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整体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健全。
   (4)工作业绩扎实突出。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发展积极作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
   (5)服务群众紧密到位。着力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党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素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德才兼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当的品质、文化知识、能力技术等方面的素质优良,踏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成为群众的中坚和核心,积极解决群众困难和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宣传党的政策,把群众的意见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4)遵纪守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作用突出。发挥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成为党员群众的表率和学校的榜样,带头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评选推荐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求必须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评选推荐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求必须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投身于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为顺利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4)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能够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主动联系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5)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广大党员认可程度高。顾全大局,支持同级行政领导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有效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1.推荐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或自荐)先进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8个,报学院党委综合评定。(我院只有土木与交通学院党委可参评。)
   2.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
   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2个,院级先进党支部3个。
   学院各支部自荐参评。报学院党委综合评定。
   3.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推荐校级教工优秀共产党员14名,院级教工优秀共产党员14名。
   各教工党支部在全院正式教工党员(名单见附件1)中推荐14名教工优秀共产党员,所有被提名人员名单和票数均需上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按票数和现实表现综合评定。
   (2)评选推荐校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9名,院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9名。
    各学生党支部按照“学生支部学生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给定的名额,自行推荐产生本支部的优秀共产党员。
   4.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党支部在全院党务工作者范围内(名单见附件1)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其中教工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学院党委将根据投票及现实情况,向学校推荐1至2名党务工作者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评定3-4名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学院内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以外,各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外单位优秀党务工作者28名(含组织员1名和学校党委、纪委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1名)。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各支部于5月9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党委,其中教工支部将材料提交至交通大楼215室,电子邮箱wujl@scut.edu.cn;学生支部将材料提交至交通大楼217室,电子邮箱ctyplee@scut.edu.cn:
   (1)各支部将推选出的先进党委、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名单、推荐票数、参会人数填写在《支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书面及电子版,书面版需支部书记签字;
   (2)各支部如自荐为先进党支部的,需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附件4),其中主要成绩要求字数1千字左右,并另附支部活动图片2-4张,提交电子版;
   (3)学生党支部推荐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需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5),并提交电子版。
   2. 5月12日(星期一)前,学院党委对各支部推选结果进行汇总,召开学院党委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并确定向学校上报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党员范围内公示;
   3.各党支部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6),于5月15日(星期四)前报送书面及电子版至学院党委。
   4.5月16日前,学院党委将有关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5.待学校确定校级优秀名单后,学院党委确定院级优秀评选结果名单,并召开学院表彰大会。


   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学校和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周密部署,把评选活动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质保量完成评选工作,推动学校和学院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 附件1:学院正式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名单.xls

     附件2:学生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支部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doc

     附件5: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doc

     附件6: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