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与成果科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2
 

各类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指南
(主管科室:综合科 电话:87110629 地址:2号楼北座324室)

一、主要的科学技术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奖
(1)类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
2、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原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1)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含推广类)、专利奖;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1)类别: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4、广州市科学技术奖
(1)类别:突出贡献类、科学进步类;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12月份。
二、推荐科学技术奖的一般程序
1、查阅科技处主页或相关政府网页上关于推荐科学技术奖的通知。2、所有科技奖励申报的完成人均需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奖励审查表》(在科技处主页-表格下载-科技成果处下载),按表格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完成人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
3、根据拟推荐项目的情况,选择推荐科学技术奖的类别,按各类别的要求填写相应的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1)自然科学奖:十篇代表性论著复印件(已发表一年以上);十篇主要引文复印件;论文收录情况及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证明原件;科学评价证明的原件(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学校学术委员会评价证明)。
(2)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发明权利要求书或技术发明查新报告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原件(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推广应用证明原件(包括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技术研究报告或研制工作总结。
(3)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原件(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推广应用证明原件(包括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技术研究报告或研制工作总结。
4、未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下载成果登记软件,填写相关内容,并将导出数据交至科技处综合科,由学校统一办理。
5、推荐材料(推荐书及附件)需提前交至科技处综合科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合格后按要求印刷、装订成册(至少含一套原件),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