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用章使用范围
发布时间:
2013-03-06
一、学院公章
1.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用印的:
出国入网住房办理身份证件、边防证
学生成绩单学位申请材料考研推荐就业推荐、协议校外考试报名
设备购置、维修协议合同用工合同
转帐单申请借款贷款
横向课题校内协议学报发稿审查经费分配报奖、专利纵向项目申请书
专家介绍
2.凭相关证明用印并登记的:
购公交车票领取邮件
出差证明介绍信在校生证明在职证明计生证明
3.由经手人负责的用印并登记的:
各类函审的评审人身份证明各类推荐书推荐人身份证明
借发票人工、报酬发放表
4.下列情况不盖本院章:
出国用成绩证明
科研方面的技术资料、图纸、报告等
二、 教务工作用章(华南理工大学教务专用章)
1. 人文艺术等选修课听课卡
2. 发给本院教师的监考通知
3. 有关修读、重修、辅修通知
4. 经主管院长签名的缓考、免修申请
5. 寄送家长的学生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
6. 课程表、教学任务书
三、学生工作用章(共青团交通学院委员会)
1. 学生工作各类通知;
2. 住宿舍、调整宿舍申请;
3. 学生干部加分证明;
4. 勤工俭学应聘表;
5. 补办学生证申请书;
6. 请假条(1天以内)。
注:评优、评奖学金推荐;请假1天以上;入网仍需主管副书记审批后,盖学院公章。
四.其他需加盖学院公章的,请遵照学院公章使用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月交通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