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教职工查环查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25
学院各单位计生宣传员:
2008年我校女教职工查环查孕检查工作,与10月份教职工体检同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45岁以下已婚育的女教职工无特殊情况的,均要参加检查(未育、结扎者、离异者除外)。
二、检查时间:2008年10月7日至11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1.请学院各单位宣传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应查对象参加检查。此项工作是年终计生考核的一项内容,不参加学校体检的女职工,均须参加查环查孕检查。
2.凡不参加体检的女职工查环查孕的请到妇产科做“B”超检查;参加体检的女职工请到内科“B”超室检查。
3.检查时请带病历本或工作证,检查前先自饮水500ml。
4.检查费用由计生办统一支付。
土木与交通学院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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