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20

各单位计划生育宣传员:
  学院已将上半年的“已婚育龄对象计划生育函调证”放入各单位宣传员信箱,请宣传员将函调证发给相关的男职工。回函后,请各单位宣传员收集并汇总,并于5月27日前交回交通大楼215室。
  函调证的回函率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位宣传员通知有关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