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北校区2009级新生办理<学生门诊病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7
各学院: 为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医疗保健工作,校医院拟定于9月24日至9月30日上午(周六、周日除外)为北校区新生办理《学生门诊病历》时间,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督促新生以班级或专业人数为单位,携带班级或专业名单,收集学生证和小1寸彩色照片一张,统一到校医院住院处6号窗办理。09级新生享受医疗保险者包括:所有本科生及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外自筹全日制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和我校“优博”培育对象)。 注意事项:1. 具体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 提前攻博及硕博连读者交回原病历本; 3. 定向、委培、强军计划、延长学籍的研究生不能办理 (“优博”者除外); 4. 未参加体检总评者暂缓办理;体检合格后,凭合格证周三在住院处6号窗自行补办。 目前09级医保学生看病凭录取通知书就诊,2009年10月1日起看病就医凭《学生门诊病历》,无此证看病者一律自费。 校 医 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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