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北校区09级新生入户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22
北校区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要求,新生入学户口迁入广州市需办理如下事项:
1. 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二代证)的新生,无需换领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但需收集其“二代证”,用于采集人口信息资料(信息采集完再发回学生本人)。
2. 凡未办理“二代证”的新生,都需换领“二代证”,工本费为20元;如二代证遗失补办,工本费为40元。请换证及补办证的学生到广州市公安局指定照相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将填写好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数码相片回执》一起装订好交回学院。(《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到保卫处领取,在登记表上需贴2张二代证相片。)
3. 收集好的二代身份证请按附件名单顺序排序。
4. 对户口迁入广州的新生,公安机关需向每人收取户口卡工本费1元。
5. 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请于2009年9月30日以前上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请北校区各学院按附件名单统一收齐本学院新生的相关证件、费用,于2009年9月30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办证室(107室)。
附件:1. 2009级研究生入户名单
2. 2009级本科生入户名单
保 卫 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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