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民主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华南工〔20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党委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民主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党委将召开学院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学院党委测评、讨论推荐先进党委、党总支工作。参加评议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
2. 请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党支部测评、党员测评工作。
3. 请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具体名额如下:
(1)先进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并参照“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简况表”(见附件1),在学院党委范围内推选出2个先进党支部,可自荐。
(2)优秀共产党员:根据评选条件,在学院党委范围内推选出教工优秀共产党员12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6名,其中可推荐本支部人选1-2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含组织人事秘书1名和学校党委、纪委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1名),其中可推荐学院人选1-3名。
4. 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于5月6日(星期五)前将测评统计表及测评、点评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委;
(2)各支部于5月6日(星期五)前将推选出的先进党委(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名单、参加人数和推荐票数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委;
(3)5月9日(星期一)前,学院党委对各支部推选结果进行汇总,并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委员、支部书记、组织人事秘书)进行第二轮差额投票推选工作;
(4)5月11日(星期三)前,召开学院党委会,对第二轮推荐结果进行审议,形成最后上报学校的推荐名单;
(5)各党支部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于5月13日(星期五)前交学院党委。
5. 此次评选对象的重点为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务等一线基层岗位的党员,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
附件: 1.学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民主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2.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简况表
3.相关表格(含党委测评表、党支部测评表、党员民主测评表、测评统计表、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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