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引进人才程序
发布时间: 2012-11-04

  一.个人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等材料。
  二.组织人事秘书将申请人材料纸版或电子版发给各系主任,由系主任组织专家审阅,并将系初审意见填入《土木与交通学院拟进人员审批表》,反馈给组织人事秘书。
  三.组织人事秘书将各系初审意见向学院领导汇报。
  四.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参加面试的专家。
  五.组织人事秘书通知参加面试的专家和申请人。
  六.引进的人才为一般教师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应聘者进行试讲并予以评议(各系提供试讲科目及教材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试讲30分钟,并做20分钟简短学术报告);引进的人才为高层次人才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会同各系、各学科组织应聘者进行面向学院师生的学术报告并予以评议。
  七.学院领导面谈、考查。
  八.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九.学院将通过面试的申请人材料上报学校。
  附注:
  1.个人简历应包括学习、工作经历、论文情况、科研情况、家庭情况、学历、学位、任职情况等,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科研需说明个人承担角色。
  3.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
  4.考核小组必须5人以上,所在教研室主任务必参加,考核小组评议意见必须说明参加考核人数、对应聘者的评议意见,参加考核人员都要在考核意见上签字。

  附件:土木与交通学院拟进人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