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关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团组织推优,经讨论研究,拟确定张玲玲等6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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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确定张玲玲等6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pdf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